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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及往期部分财务数据的公告过雪山草地歌词
2023-10-22 20:32  浏览:45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
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大连重工·起重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重工·起重”)转发的《关于协助提供企业相关经营情况的函》,重工·起重股东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。根据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》等相关规定的披露内容要求,公司作为重工·起重合并范围内重要子公司,拟向重工·起重提供2021年第三季度及往期部分财务数据。为保证向所有股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披露公司重要信息,现将公司拟提供的2021年第三季度及往期部分财务数据当中未经披露的部分补充披露如下:

一、货币资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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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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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应收票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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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应收账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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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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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021年9月末按欠款方归集前五名的应收账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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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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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020年末按欠款方归集前五名的应收账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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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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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019年末按欠款方归集前五名的应收账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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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开全文

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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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021年9月末单项计提前五名的应收账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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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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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020年末单项计提前五名的应收账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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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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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019年末单项计提前五名的应收账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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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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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2021年9月末账龄计提前五名的应收账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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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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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2020年末账龄计提前五名的应收账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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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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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2019年末账龄计提前五名的应收账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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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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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预付款项

1.按账龄列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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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账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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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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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其他应收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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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构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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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截至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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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021年9月末按欠款方归集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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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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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020年末按欠款方归集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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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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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019年末按欠款方归集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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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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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021年9月末单项计提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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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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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020年末单项计提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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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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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2019年末单项计提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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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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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2021年9月末账龄计提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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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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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2020年末账龄计提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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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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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019年末账龄计提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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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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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存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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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部分类别库存商品近两年及一期销售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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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列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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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合同资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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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其他流动资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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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长期股权投资

1.长期股权投资分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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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长期股权投资明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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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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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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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固定资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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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在建工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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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使用权资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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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应付票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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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应付账款

1.按账龄列示的应付账款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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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应付账款前五名明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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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、合同负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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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、其他应付款

1.按账龄列示其他应付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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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挂账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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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、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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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九、其他流动负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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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、预计负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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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一、递延所得税负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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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二、财务费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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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三、其他收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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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四、投资收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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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五、减值损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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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六、资产处置收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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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020年至2021年9月资产处置明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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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七、营业外收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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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八、营业外支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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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九、现金流量表附表

1.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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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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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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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019年至2021年9月投资活动现金部分流出明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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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、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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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一、信用情况

单位: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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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二、主营业务收入毛利情况

单位: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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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三、生产成本构成情况

单位: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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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四、本期三季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

单位: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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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五、本期三季度前五名客户情况

单位: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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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六、其他相关说明

1.上述第一至三十五项所列“期初”指2021年1月1日,“期末”指2021年9月30日,“本期”指2021年1月1日-2021年9月30日。

2.未单独标示的数据内容,单元皆为“元”;单独标示的,以标示单位为准。

3.上述年度相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,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,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,注意投资风险。

特此公告

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董 事 会

2022年1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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